宁都县长胜镇人民政府的宁都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长胜镇中江村排湾等小组村民议事场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的
项目核心信息
采购公告详情
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长胜镇人民政府的宁都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长胜镇中江村排湾等小组村民议事场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采购编号:GZSH2024-J010)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都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长胜镇中江村排湾等小组村民议事场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长胜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宁都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15:15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万豪酒店后面)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预算金额 | ¥73.71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温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20110885 |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长胜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都县长胜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温先生 1872011088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万豪酒店后面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曾女士 19914745661 | ||
项目概况
宁都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长胜镇中江村排湾等小组村民议事场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万豪酒店后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H2024-J010
项目名称:宁都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长胜镇中江村排湾等小组村民议事场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3.7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3.7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宁都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长胜镇中江村排湾等小组村民议事场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 1 | 项 | 详见谈判文件 | 737090.50 |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本项目设定最高控制价为:737090.50元 |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招标代理出具的邀请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至 2024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万豪酒店后面)
方式:凭邀请函到代理公司领取(领取文件时必须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万豪酒店后面)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万豪酒店后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3】14号)的规定,本项目响应供应商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信息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长胜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都县长胜镇
联系方式:温先生 18720110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万豪酒店后面
联系方式:曾女士 19914745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 1872011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