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萍乡市-市本级
开标时间:2024-09-19 09:30
报名截止:2024-08-26
资质要求:建筑二
项目预算:29182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720
保证金:50万元
其他要求:2024-08-20
更新时间:2024-11-15 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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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答辩项目同步应答方案]
项目编号:360303202311280101 招标编号: 赣建萍招字[2024]第11号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单位名称 | 萍乡市妇幼保健院 | |||||
| 招标工程项目 | 萍乡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 |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萍乡市新城区宝鼎东路与尚贤东路交汇处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萍乡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萍发改审字[2024]68号 | |||||
| 建筑面积 | 57418.64 平方米 | 层次 | 16 层 | 结构 | 框架 | |
| 项目总投资 | 44999.7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29182.57万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招标范围 | 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图审)及相关后续服务,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及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萍乡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 | ||||
| 二标段 |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 |||||
| 技术负责人 |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土建)、安全员、质量员(土建)、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 | |||||
| 其他要求 | 萍乡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已由萍发改审字[2024]6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3)其他人员须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则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应分别满足如下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 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 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 投标信息登记。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 5、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 (1)招标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79928962 ;联系地址:萍乡市文昌路66号 。 (2)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5579796317; 联系地址:萍乡市安源区青草冲8栋2楼 (3)行政监督部门: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99-6325310 ,联系地址:萍乡市城市大厦7栋18楼。 6、异议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 | |||||
| 获取方式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 |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 联系人 | 刘女士 | 联系电话 | 15579796317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08月19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08月19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4年08月19日 |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