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人民法院法庭安检岗亭改造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竞价公告详情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石城县人民法院法庭安检岗亭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6202508202980048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长水 1518028****
报价起止时间:2025-08-20 19:40 - 2025-08-25 18:00
采购单位:石城县人民法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运费 报价含税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法庭安检岗亭改造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描述:详见采购公告;
次要参数要求:1个 260000.00 -
买家留言:本次购买货物包含现场定制产品,请各供应商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勘察或了解情况,咨询项目联系人确认货物再行报价。
附件: 真石漆平面图(供参考).pdf
石城县人民法院法庭安检岗亭改造工程电子卖场竞价公告.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赣州市 石城县 琴江镇 清华大道670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其他 详见采购公告 付款方式 圆满完成项目需求中的全部工作,安装调试到位,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款总金额的100%。 质量要求 自合同项目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两年免费质保。国家及主材生产厂家优于本约定的以更高标准执行。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如项目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应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完成维修维护或免费提供采购人要求的备品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圆满完成项目需求中的全部工作,中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施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金额5%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