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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彭泽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病区改造C区病房改造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九江市-彭泽县
开标时间:2024-12-26 9:30
报名截止:2024-12-20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109万元
评标办法:竞争性磋商
更新时间:2024-12-15 18:52:52

采购公告详情

   报名步骤-江西省交易中心系统-小额工程投标

   

[彭泽县]九江星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彭泽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彭泽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病区改造C区病房改造(项目编号:JJXH2024-ZB021-1)磋商公告

  • 【信息时间: 2024-12-14】


彭泽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彭泽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病区改造C区病房改造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彭泽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彭泽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病区改造C区病房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20241226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JXH2024-ZB021-1

项目名称:彭泽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彭泽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病区改造C区病房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4816.14元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采购需求

JJXH2024-ZB021-1

彭泽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彭泽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病区改造C区病房改造

1

1094816.14元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yes";="" 1.0000pt;="" roman";"="" new="" "times="" roman";="">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需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提供 2024 年 06 月至 11 月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上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5)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要求办理企业及拟投入人员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 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 12  16 日至2024 12  20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元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 12 26 9  30  分(北京时间)

2    彭泽县行政审批局三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

2、潜在供应商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纸质版响应文件(1 份正本、2 份副本)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磋商地点并进行签到,签到时间以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磋商。

1)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叁份磋商响应文件(1 份正本、2 份副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并按磋商文件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特别提醒条款:投标供应商必须在省指定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并完成相关操作程序和步骤。否则中标后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7、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彭泽县人民医院

址:彭泽县山南新区

联系方式:13479884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九江星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彭泽县龙翔路与龙宫大道交叉口东160米

项目联系人: 邢女士

电 话: 19979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