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溪水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七期)-幕墙工程(第三次)
项目核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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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答辩项目同步应答方案]
核心信息项 | 具体内容 |
工程名称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溪水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七期)幕墙工程(第三次) |
招标人 | 赣州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资质要求 | 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建造师数量 |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5人以上,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4人以上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明确要求(招标文件中未设定具体资格条件)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需配备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施工员各1名,证书在有效期内,社保缴交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造价工程师 | 投标报价文件需由一级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者安装专业)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
社保及公积金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事业单位改制相关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时需提供证明材料 |
投标人业绩 | 不要求提供类似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计划工期 | 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1月24日)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项目造价 | 本工程投资77.66万元,最高投标限价776557.97元(含税暂列金35970.00元) |
施组要求 | 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投标时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中标人需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一周内提交具有工程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需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安全管理措施 |
答辩要求 | 不组织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
保证金金额 | 投标保证金10000元 |
扣分系数Q值 | 取值范围为0.2-2,以0.2为间隔,开标现场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
调整系数K2 | 房屋建筑工程[87%,92%],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
工程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10%,可采用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总工期每延误一天按5000元处罚,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按5000元处罚(节点工期延误导致总工期延误不重复计算)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正式签署后14天内,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50%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需经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签字确认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0%(不含签证变更工程款),办理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项目地点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范围][规模] | 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规模:无明确建筑面积等具体指标,项目总投资约14179.86万元,本工程投资77.66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资金已100%落实) |
招标代理机构 | 赣州市恒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