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水西审判点及沙石法庭安防设施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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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水西审判点及沙石法庭安防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6202512223714352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欣雨 8303006
报价起止时间:2025-12-22 19:14 - 2025-12-25 18:00
采购单位: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水西审判点 及沙石法庭安防设施改造项目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描述:详见竞价文件;
次要参数要求: 1次 2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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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赣州市 章贡区 水南镇 兴国路53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见竞价文件) 1、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履约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3、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在 30 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在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 3%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本项目维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以现金转账缴纳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5、质保期:成交供应商提供壹年质保期。自所响应的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热线电话(固话或手机),当发生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 10 分钟内给予明确答复,售后服务人员应在半小时内进行在线和远程技术支持。一般问题 1 小时内解决;较大问题在 2 小时以内解决;重大问题 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在 24 小时内解决。需要出现场的,成交供应商技术人员在 24 小时内到故障现场,处理完毕后通过书面或邮件的形式反馈处理结果,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验收:成交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一切条件及承担相关验收、检测费用。 7、由于施工现场环境复杂,存在多工种交替穿插作业的情况,为了保证项目质量,避免响应供应商不清楚现场实际施工情况而盲目响应,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在需求发布后的 3 天内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并携带公司盖章勘察证明回执单(勘察证明模板参考附件二)。 8、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针对于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及公司营业执照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如未提供,将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9、响应文件需提供详细的响应需求清单(需提供所投设备品牌、型号、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同时需上传勘察证明回执单及项目采购需求附件清单中设备所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证书文件等材料,以上要求的资料未提供、提供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者,将视为无效报价处理;签订合同前,检测报告原件的复印件须提交给采购人核实,如未提供或提供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预成交资格;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报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并依据政府采购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导致整批货物被拒收和索赔,以及其它相关损失一律由该供应商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