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彭泽县浪溪水防洪工程(第一段)施工及监理
项目核心信息
文件下载或网址分享
项目详情[答辩项目同步应答方案]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彭泽县浪溪水防洪工程(第一段)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彭泽县浪溪水防洪工程(第一段)监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监理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彭泽县浪溪镇。
2.2监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2925315.62元。监理费约为32.31万元
2.3建设规模:河道综合治理长度6.94km,河道清淤1.23km,生态护岸8.09km工程。
2.4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约定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监理。
2.6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3、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 (2017) 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 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https://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23日上午10:30 时整,开标地点为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其它事项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项目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及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根据《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4本次监理招标要求的主体工程业绩为: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堤防、灌渠业绩监理业绩。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7.5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九江市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彭泽县浪溪水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扶先生 13607923151
地址:彭泽县浪溪镇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博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喻女士 13517928644
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
监督机构:九江市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2-856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