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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韶陂印皇洲水闸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萍乡市-经开区
开标时间:2025-10-16 9:00
报名截止:2025-10-15
资质要求:水利二
项目预算:1154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340
保证金:23万元
答疑次数:3次
更新时间:2025-10-13 17: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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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答辩项目同步应答方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韶陂印皇洲水闸工程已由萍水规建字[202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上栗县彭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彭高镇

2.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1154.5万元。

2.3计划工期:340日历天202510月至20269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拆除重建韶陂印皇洲水闸,增设上游护底,增设下游消能防冲设施;更新改造右岸灌溉泵站1座等。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的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的一个月连续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必须提供查询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3.2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水利厅最新的名单为准)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设计企业或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需提供相关截图开加盖单位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925日起至20251015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xsggzy.cn/—水利子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0  16  9  00分,地点为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方式:

a.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b.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及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c.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相关顶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第11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a.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b.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c.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与下一项目投标的;

d.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人及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6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7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罚。

7.8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9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流程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栗县彭高镇人民政府

地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彭高镇

联系人:易芳  

电话:13879901679   

 

招标代理机构:萍乡市佳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中大道2号四季花城商业楼2楼

联系人:刘群

电话:0799-6768089   15807998680

监督单位: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工程招标办公室

   电话:0799-66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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