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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废弃煤矿矿井封井回填及煤矸石堆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第二次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吉安市-安福县
开标时间:2026-03-04 09:00
报名截止:2026-02-11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资质要求:地质灾害防治甲+环保二
项目预算:3616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项目工期:4年(工程建设期1年,工程建设保修期1年,人工湿地系统运维服务3年)
保证金:36万元
更新时间:2026-02-03 00: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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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详情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
安福县废弃煤矿矿井封井回填及煤矸石堆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第二次
招标人名称
安福县自然资源局
施工资质要求
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地质类或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
2. 技术负责人:地质类或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 安全负责人:安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 环保负责人: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 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各2人(需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2人(需C证)
社保及公积金要求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环保负责人及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需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纳凭证;事业单位改革导致社保代缴的,需提供主管政府部门证明及代缴机构对应社保凭证
投标人业绩要求
1. 企业业绩:类似工程建设项目(废弃煤矿矿井封井回填或矿山生态修复或地下水污染治理)业绩,每提供1个得1.5分,最多3分;类似运维服务项目同类型业绩,每提供1个得1.5分,最多3分;
2. 项目负责人业绩:负责过同类型项目得2分;
3. 技术负责人业绩:负责过同类型项目得2分
项目市级
吉安市
项目县区
安福县
开标日期
2026-03-04 09:00
报名截止
2026-02-11 00:0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1. 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3. 报名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计划工期
4年(工程建设期1年,工程建设保修期1年,人工湿地系统运维服务3年)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6万元
质量要求
合格
项目金额
最高限价3616.96万元(工程建设费3264.04万元,运维服务费352.91万元)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施组要求
需包含施工组织部署、工期保证措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运维服务方案
评标定标规则说明
1. 先进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
2. 综合评分法(价格分15分+技术分75分+商务分10分);
3. 投标报价低于规定标准将启动异常低价审查;
4. 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再相同按服务响应优劣排序,均相同则随机抽取
项目地点
安福县山庄乡高坵村、新背村、远家村,瓜畲乡金溪村、花园村,枫田镇水西村,横龙镇石溪村等
建设范围及规模
1. 废弃矿井治理:21口斜井、41口竖井封堵,北华山浅部采空区、铁华山浅部塌陷区治理,煤层出露区地形整治;
2. 煤矸石堆治理:截排水沟、三级沉砂池建设;
3. 末端治理:1套100m³/d、3套500m³/d末端生态治理系统,3.4km河道清淤;
4. 配套工程:11口监测井、1.78km施工便道、529㎡生态停车场等
工程履约担保
合同金额的5%,采用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工期延误赔偿费
合同工期每推延1天按合同价的3‰收取,最高限期30天;超过30天后,每推延1天按合同价的6‰收取
工程预付款
合同建安费金额的10%(签订合同后支付)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工程开工后每2个月支付一次,按已完成工程价款的60%支付;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80%;竣工决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0%;剩余10%保修期满且达标后一次性付清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竣工报告批准后,按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安福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安福县文塔路与泸水河大道交叉口西200米,联系方式:13970611880;
2.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联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吉州区福建大厦901-1室,联系方式:13263966028;
3.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电话:13263966028
投标文件必备材料清单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分项报价表;
4. 开标一览明细表;
5. 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
6. 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7. 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含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商业信誉及财务制度、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或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保证金凭证等);
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
9. 技术文件;
10. 其他资料(投标企业情况一览表、与评审计分相关的资料等);
11. 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凭证;
12.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

📱 项目信息详情

工程名称
安福县废弃煤矿矿井封井回填及煤矸石堆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第二次
招标人名称
安福县自然资源局
施工资质要求
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地质类或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
2. 技术负责人:地质类或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 安全负责人:安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 环保负责人: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 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各2人(需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2人(需C证)
社保及公积金要求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环保负责人及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需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纳凭证;事业单位改革导致社保代缴的,需提供主管政府部门证明及代缴机构对应社保凭证
投标人业绩要求
1. 企业业绩:类似工程建设项目(废弃煤矿矿井封井回填或矿山生态修复或地下水污染治理)业绩,每提供1个得1.5分,最多3分;类似运维服务项目同类型业绩,每提供1个得1.5分,最多3分;
2. 项目负责人业绩:负责过同类型项目得2分;
3. 技术负责人业绩:负责过同类型项目得2分
项目市级
吉安市
项目县区
安福县
开标日期
2026-03-04 09:00
报名截止
2026-02-11 00:0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1. 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3. 报名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计划工期
4年(工程建设期1年,工程建设保修期1年,人工湿地系统运维服务3年)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6万元
质量要求
合格
项目金额
最高限价3616.96万元(工程建设费3264.04万元,运维服务费352.91万元)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施组要求
需包含施工组织部署、工期保证措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运维服务方案
评标定标规则说明
1. 先进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
2. 综合评分法(价格分15分+技术分75分+商务分10分);
3. 投标报价低于规定标准将启动异常低价审查;
4. 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再相同按服务响应优劣排序,均相同则随机抽取
项目地点
安福县山庄乡高坵村、新背村、远家村,瓜畲乡金溪村、花园村,枫田镇水西村,横龙镇石溪村等
建设范围及规模
1. 废弃矿井治理:21口斜井、41口竖井封堵,北华山浅部采空区、铁华山浅部塌陷区治理,煤层出露区地形整治;
2. 煤矸石堆治理:截排水沟、三级沉砂池建设;
3. 末端治理:1套100m³/d、3套500m³/d末端生态治理系统,3.4km河道清淤;
4. 配套工程:11口监测井、1.78km施工便道、529㎡生态停车场等
工程履约担保
合同金额的5%,采用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工期延误赔偿费
合同工期每推延1天按合同价的3‰收取,最高限期30天;超过30天后,每推延1天按合同价的6‰收取
工程预付款
合同建安费金额的10%(签订合同后支付)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工程开工后每2个月支付一次,按已完成工程价款的60%支付;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80%;竣工决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0%;剩余10%保修期满且达标后一次性付清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竣工报告批准后,按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安福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安福县文塔路与泸水河大道交叉口西200米,联系方式:13970611880;
2.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联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吉州区福建大厦901-1室,联系方式:13263966028;
3.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电话:13263966028
投标文件必备材料清单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分项报价表;
4. 开标一览明细表;
5. 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
6. 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7. 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含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商业信誉及财务制度、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或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保证金凭证等);
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
9. 技术文件;
10. 其他资料(投标企业情况一览表、与评审计分相关的资料等);
11. 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凭证;
12.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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