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民政局福利院改造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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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高安市民政局福利院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25-011)电子化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高安市民政局福利院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25-011
项目名称:高安市民政局福利院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660807.89
采购需求:
📋 项目信息详情表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宜购2025J001387376 | 高安市福利院护理型护理院、失能失智照护单元、医务室(护理站)建设和食堂建设等配套设施项目 | 1 | 批 | 20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项目信息详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工程施工、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和交接等所有工作,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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