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交通运输局赣州市南康区X670罗边至莲花(荷田桥至新桥头段)公路大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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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步骤-江西省交易中心--新系统-小额工程
项目概况
赣州市南康区X670罗边至莲花(荷田桥至新桥头段)公路大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GZNB2025-NK-XC003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X670罗边至莲花(荷田桥至新桥头段)公路大修工程
预算金额: 1032624.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32624.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人民币)
赣州市南康区X670罗边至莲花(荷田桥至新桥头段)公路大修工程
1
项
1032624.00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按实际施工工程量据实拨付。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开工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2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人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交安B证);拟派本项目的安全员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交安C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二代身份证、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新办证的时间为准;
5.4响应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响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査询截图。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2026年0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www.jxsggzy.cn)。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5.付款方法:按完成工程总量的比例支付工程款,工程开工时可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完成工程总量的20%时,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5%;完成工程总量的50%时,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5%;完成工程总量的80%时,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5%;工程完工且经收合格办理结算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留工程结算审核价的3%为质量保证金,交工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并办理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新康东大道公交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曾先生、19917131617
名 称: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旁东山之冠滨江商业别墅4栋2号楼二楼
项目联系人: 罗英英
电 话: 0797-6610808
电子函件: gznbn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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